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情况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4年8月16日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06.10.2014  18:28
市人民政府:

    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牢固树立依法办教育的观念。针对全市普通高中普及率不高和部分学校生源不足的实际,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措施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抓好控辍保学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依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办学质量,扩大办学规模。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着力提供保障支持

    一是各县(区)要紧紧围绕办好一所优质完全中学的目标,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教育投入机制。依法保障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并逐步提高,同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公办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确保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健康发展;
 
    三是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要制订完善普通高中学校的教育质量评价细则,逐步形成系统完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对高考成绩突出,进步明显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推进综合改革,确保教育教学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深化以学校管理体制、校长公选制、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为重点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招生工作,破除教育教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二是要全面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三是要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督导工作,以精细化的常规管理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教学事业取得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在扩规、提质、增效方面取得新突破;

      四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临沧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做好“十二五”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五是要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着力化解教育教学债务,确保普通高中教育教学事业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一是要依法保障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并逐步提高;

      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招聘、培训、考核、资格审查和职务任用等工作制度,形成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逐步提高教师正高级职称比例,优化教师职称结构;
 
    三是要进一步放宽教师入口关,在保基本前提下确立学校用人自主权,切实解决教师队伍数量不足和质量不高的问题;

      四是要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对教师的生活状况、专业发展、思想心理全方位予以更多的人文关怀和重视,不断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五是要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

        六是要大力宣传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涌现出来的重教、兴教、支教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趁势而上,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事业取得新成效

      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构筑滇西南教育高地的实施意见》(临发〔2014〕27号),逐级出台关于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临沧市名校工程实施方案》、《临沧市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和《临沧市校长培养行动计划》的工作落实,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事业取得新成效。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连同《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情况的调研报告》一并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