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三次集中学习会议

03.07.2020  18:20

  7月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0年第三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指示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汤培远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菊,党组成员施志胜、胡德扬、龚文军出席会议。

 

  会议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为主题。

  会议采取自学与集中研讨的方式进行。王菊、胡德扬、殷致宏、肖天瑞、孙树兵围绕主题作交流发言。

  汤培远指出,五位同志在前期自学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主题,结合个人学习、思考和工作实际先后进行了发言,既有理论阐述又结合实际分析,弄清了“什么是治理”“什么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如何实现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一系列问题,并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提出了许多把总书记讲话精神落实到人大具体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和思考,进一步增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凝聚了推动临沧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共识。

  汤培远要求,一要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深刻认识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意蕴。治理区域上具有边疆性、治理参与主体上具有民族性、治理基础上具有欠发达地区的现实性,是我们边疆的实际,是我们边疆治理的大环境,我们只有把这些特点、特性琢磨透、理解透,才能深刻认识到边疆治理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战略地位,才能准确把握边疆治理面临的新挑战新机遇,才能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边疆治理体系,才能不断夯实边疆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基础。

 

  二要全面把握制度与治理的辩证关系,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边疆治理效能,要用好要推进法治化、加快信息化、推动制度建设和创新三个手段,不断完善和发展具有临沧特点的制度,使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在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三要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在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践中贡献人大力量。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用好立法权,健全地方立法体制机制,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要依法开展监督,提高监督实效;要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全面有效实施;要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提高自身本领,争做在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勇于攻坚克难的战士。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鹏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志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