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简称之争暴露大学治理维度问题 可自主治理化解

10.07.2015  13:37

    “南大”简称之争,暴露中国大学名称的治理维度的问题。这次争论最后肯定会通过行政化的途径得到解决,但其背后治理维度的问题,显然还需要各方面的努力。

    中国的大学普遍都有一个全称,然后又有一个简称,简称又有三个规则。其规则一是大学名称的第一个字,加上一个“”。比如,北京大学,简称“北大”。规则二是简去“大学”,只留大学的名称,比如清华大学,简称“清华”,复旦大学简称“复旦”。规则三要复杂一些,地名加简称,比如各地的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叫“西安交大”,上海交通大学叫“上海交大”。

    最近南昌大学章程自我认定南昌大学简称“南大”。这个简称无可厚非,因为中国很多大学都是按照这个规律简称自己的。这个简称符合上文第一条规则。不过,南昌大学的简称引起了南京大学的关注。南京大学也用规则一简称“南大”。

    据报道,南京大学已经就此事与国家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进行协调处理。实际上,南昌大学过去一直简称“昌大”,也许是因为听起来不太好听,改称“南大”。但这一改,就出现了南京大学和南昌大学的简称之争,大家都叫“南大”,到底谁是南大呢?南京大学挺身而出,寻找政府主管部门途径协调解决冲突,显然也是合理的选择。

    政府主管部门据说已经核准南京大学简称“南大”,显然如果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说了算,南昌大学估计只能回到过去的“昌大”,这估计南昌大学不会接受。根据规则二,简称“南昌”,分不清是大学还是江西省的省会城市,很难得到认可。根据规则三,简称江西南大,比较合适,也比较符合通行规则。不过南昌大学作为教育部的“211大学”,名称本身没有江西两个字,一下子从国家的大学变成了地方的大学,南昌大学肯定也不会甘心。所以,南大简称之争,既然开启了争端,就不会一下子停止,估计有得一争。

    在我看来,大学的简称之争,说起来似乎只是名称之争,其背后与政府管理大学的治理结构不无关系。在中国,大学是在单中心治理结构中分级别的。这种级别不仅仅体现在其本身的行政级别上,有些是副部级,中央直属的,有些是正厅级,省直属的,有些是副厅级,地市级管辖的。这种级别还往往体现在名称上,国家级的学校往往有自己的名称,或者冠以中国、中央字样,地方的学校往往就以省的名字、所在地城市的名字命名。

    大学起草自己的章程,是大学管理去行政化的重要举措。因为通过大学章程,大学今后可以按照章程自主治理,而不再是政府主管部门的下属单位。在这个意义上,南昌大学利用此次机会,在起草的章程里,确定自己简称为“南大”,的确很好地行使了权利。如果南昌大学发展得越来越好,超过南京大学,估计南京大学只好拱手相让“南大”这一简称,因为社会最终会认可南昌大学是“南大”。

    目前南昌大学社会声望的确不如南京大学,南京大学在这个时候出手要求自己的“南大”作为唯一的简称,也是情理之中的。不过,方法似乎用错了,南京大学找的是国家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而这是行政化的解决途径,而不是大学自主治理的途径。也正是在双重治理结构的背景下,南京大学和南昌大学的简称之争,才会显得富有治理维度的意义。

    可以预料,南昌大学在目前显然是争不过南京大学的。但这一争,暴露中国大学名称的治理维度的问题。这次争论最后肯定会通过行政化的途径得到解决,但其背后治理维度的问题,显然还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中国的大学去行政化,走向多中心自主治理,从而给中国的大学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治理平台,而中国政府在教育领域的职能也将得到顺利的转变。(毛寿龙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