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深入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01.03.2017  04:42

2017年2月23日,州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联合执法,深入大姚县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依法对企业进行检查,发现企业存在四方面的问题,一是尾矿库堆积子坝20级,虽未达到设计子坝堆积上限,但环境安全隐患突出,一分厂在用尾矿库与澄清池存在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较大风险。二是浮选厂所在地因2016年强降雨引发山体滑坡,导致部分排水沟冲毁或淹没,同时一分厂办公区所在地山体地基出现沉降,对生产车间,尾矿库安全性产生一定影响。三是因近期降雨,澄清池旁的回水池内存在大量雨水,未及时回抽,存在溢流污染隐患。四是尾矿库至今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州县环境监察人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落实,一是要求企业复产前必须严格按照安监部门要求确保生产安全,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一分产尾矿库、澄清池环境安全隐患较大,不宜继续使用。二是要求企业加快一分厂左岸截洪沟的建设,尽快修复尾矿库坍塌山体,对在用排洪沟阻塞物进行清理,及时将回水池内的雨水回抽。及时清理收集并妥善处置厂区范围内的废旧编织袋、生活垃圾。三是要求企业及时加强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降底和消除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大姚县环境保护局 毛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