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云南实行"32证合一" "多证合一"执照首发

29.09.2017  09:05

  昨日,在云南省工商局举行了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实施启动仪式,并颁发了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实施首张营业执照。

  记者从云南省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9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7〕99号),决定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实行“32证合一”,全省从10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全面实施“多证合一”。

  “多证合一”改革适用于全省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当然,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也包括在内。只要是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都属于“多证合一”改革的范畴。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也不需要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由省工商局将登记信息一次性推送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

  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

  据云南省工商局局长张荣明介绍,“多证合一”改革主要是为了解决目前各类涉企证照数量过多、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准入不准营”等问题。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从而降低企业创设制度性交易成本。

  据了解,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实行“32证合一”,整合了涉及20个部门的32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其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5个证照为“五证合一”已整合事项,其余27个事项属于本次改革新增整合事项,新增整合事项涉及发改、公安、财政、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商务、文化、旅游、食药监、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烟草专卖、人民银行14个部门。

  “一张表”“一个窗口”搞定企业证照

  通过改革,能够大幅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进一步减少制约创业创新的不合理束缚,进一步营造宽松便利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具体来说,“多证合一”改革可以有效解决企业多部门跑路、提交多套材料等难题。

  据介绍,对于工商部门来说,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材料齐全的,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将企业登记信息通过“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等省级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对于企业来说,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企业无需另行办理被整合的证照。对于被整合证照的相关部门来说,通过与“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等省级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和数据共享,来获取企业情况,满足其监管需要。

  “一照一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

  对于未来改革的深入,全社会将加强推广应用,不断推进互认“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区域内、行业内的互认和应用。对于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的“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的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不过,实行“多证合一”,整合的是证照数量,精简的是办事环节,证照整合的背后,政府各个部门法定应履行的监管职责并没有减少。

云南省工商局关于省人大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27号建议的答复
  云南省工商局关于省人大第十二届五次会议 工商局
《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解读《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 20工商局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