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复审验收丽江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

17.09.2018  13:51

近日,省局对丽江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复审验收。督察组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督察组分别到2个批发市场为重点作了现场检查。一是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日常检查、检验检测、信息公布、档案管理、事故处置等。二是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场和销售的质量管理措施,包括入场检验、索证索票、定期抽检、日常检查、场所设施卫生等。并对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销售监管部门落实责任情况进行了痕迹资料的检查。

检查组还与丽江市局召开了检查验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汇报反馈会。会上,古城区局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完成情况、不足之处和下一步的工作作汇报。省局对考核情况进行了反馈,对丽江市工作给予肯定。并要求丽江市局,把好食用农产品入口关,加大对食品监管队伍和经营者的培训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经营意识,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