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单位复审组到省水利设计院开展复审工作

22.07.2016  22:15

根据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对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进行复审的通知》(水精〔2016〕3号)和省水利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关于对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进行复审工作的通知》,2016年7月14日,由省水利厅副厅长王仕宗任组长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复审组到省水利设计院开展复审工作。

王仕宗强调,省水利设计院是全省水利系统唯一的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复审工作,严格遵照复审程序配合执行。同时,希望设计院以本次复审工作为契机,再接再厉,继续将文明风尚发扬光大,在新时期、新常态下,继续发扬开拓创新精神,进一步提出新的举措,巩固和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再立新功。

省水利设计院党委书记俞宗泰对复审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衷心感谢省水利厅长期以来对设计院的关心和支持,并向复审组汇报了设计院近两年来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

复审组根据《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近两年水利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测评表》对设计院相关档案台账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逐一对照测评标准进行了打分,对省设计院近两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综合评分99.2分。复审组通报了审查情况,复审结果将上报水利部文明委审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发文予以确认。

院长王建春表示,设计院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举全院之力保持这来之不易的荣誉。

厅直属机关党委相关人员,设计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复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