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墨江县局“三项措施”规范化妆品市场管理

04.04.2018  19:15

为加强化妆品市场监管,墨江县局采取“三措施”进一步规范辖区化妆品经营和使用。

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对辖区内的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填写《美容美发机构基本情况表》,详细记录5家使用化妆品美发店、1家销售化妆品超市的基本信息和经营使用产品类别,做到底数清、档案全。

集中整治,规范经营使用。一是督促化妆品使用经营单位签订《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并粘贴于显著位置,向社会作出化妆品经营使用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集中检查,检查是否使用经营违规产品、过期产品和非法进口化妆品,指导帮助经营使用单位落实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等质量管理制度,帮助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三是对检查发现的使用过期化妆品、经营使用无中文标示化妆品、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制度不落实的问题,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并适时复查。

强化不合格批次化妆品核查处置。对照不合格化妆品信息表,认真开展不合格染发类、祛痘类化妆品和不合格婴幼儿润肤露的核查。

截至目前,墨江县局规范化妆品市场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开展专项检查1 次、不合格化妆品核查2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检查记录表10份,签订《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6份,对1家超市销售4种无中文标识化妆品、1家理发店销售使用2种过期染发剂的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其禁止经营使用并进行下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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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