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墨江县对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情况开展调研工作

02.07.2015  20:03

 

6月23日—25日,墨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志、县委常委、副县长罗东保带领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科技局、林业局、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对全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情况进行调研。联珠、通关、新安、龙坝镇有关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通关镇沪森木业、木材加工厂、三七基地;新安镇谷麻江沿江生态环境状况、布竜河治理、普洱墨江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旺顺养殖场;联珠镇县城面山绿化、县城周边砖厂和石场、城乡结合部垃圾倾倒情况、联珠风电厂、常林河水库;龙坝镇蔬菜基地、村庄规划等。实地查看了解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并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各部门负责人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情况的汇报。听取汇报后,县人大副主任黄宏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梳理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要认真分析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立法保护及制度保护情况;三是要结合实际,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特别是加强立法保护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实地调查和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调研组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把可持续发展提升到绿色发展高度。目前,墨江正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墨江生态优势,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抓好源头保护,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