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环保局加大汛期环境执法力度

13.06.2016  15:40

为有效防洪汛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连日来,红塔区环保局加大汛期环境执法力度,严打汛期环境违法行为。

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大对辖区内涉重、涉危、涉化工企业现场监察,督促指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加大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察,查处排污企业借汛期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置。

加强重点污染源监察工作。继续强化重点企业监管力度,建立监督性监测数据应用于环境执法的工作机制,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施限期治理,提高环保设施运行效率和达标率。

切实做好汛期环境信访工作,规范办理程序,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及时调查处理信访件。加大综合协调力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反馈、答复环境信访件,及时解决汛期重点、难点环境污染问题。

加大汛期环境安全监察、监测力度。加大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重点污染企业的监察力度。同时,与水利等部门定期对辖区内水库、河流进行检查巡查,及时掌握汛期水体情况。

督促企业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汛期特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汛期应急战备物资储备,确保一有情况能迅速启动预案,有效处置。

建立汛期应急值班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干部值制度,确保人员在位,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车辆、监测仪器和取证器材保持良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