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代表为民办实事制度化的探索与实践

14.12.2020  19:5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求人大一切工作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始终不渝的价值追求,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近年来,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听民声、解民忧、帮民富、保民安,将民生实事项目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做好基层代表为民办实事工作。

  一、永德县为民办实事活动情况

  永德县共辖10个乡镇,有2个社区、116个行政村。现有省人大代表1名,市人大代表47名,县人大代表188名,乡镇人大代表615名。

  自基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把开展活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形式,作为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作为创新人大代表工作方式方法、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渠道,认真组织基层代表深入农户走访。活动本着“雪中送炭”的原则,结合代表选区、工作挂钩区,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和特殊困难家庭,重点扶持上学、就医、发展产业、改善基础设施,重点发现改善该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素质提升、劳动力转移等问题,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出意见建议,为当地困难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树立了人大和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目前,市县财政已投入代表活动经费226万余元,市县基层代表利用活动经费共开展为民办实事163人次,为群众办实事2260余件,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实际困难,密切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这些年来基层代表为民办实事活动的开展,群众的意见有人听了,群众的困难有人帮了,充分拉近了基层代表与群众的距离,极大地激活促进了代表的履职热情,夯实了代表履职基础,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根植于群众的优势,但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的不足也在慢慢凸显。

  (一)代表为民办实事的能力有待提升。由于各级代表素质能力的参差不齐,导致在基层代表为民办实事过程中取得的效果参差不齐,在“上传下达”上有差距。从近年代表审议发言及提出的意见建议上看,开会不发言的占一定比例,发言有独到见解的也比较少,提出建议的质量还不够高,局部性、个别性的问题多,全局性、整体性的少,这就是代表办实事时“上传”的差距;代表作为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代表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行使与否,党的政策宣传是否到位、法律法规是否宣传到位就是代表办实事时“下达”的差距。

  (二)基层代表为民办实事覆盖面小。市县代表名额有限,在《临沧市开展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开展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的主体为市人大代表中的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基层代表,每一届的市人大基层代表基本固定,因而能够享受到代表活动经费补助的村组范围也就基本固定,造成活动覆盖面小、影响力小,代表的威信、能力和水平发挥不出来,良好形象树立不起来。

  (三)存在活动的制度化短板。目前的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活动主要依据2013年10月11日临沧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的《临沧市开展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实施办法》来开展,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印发的《临沧市开展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实施办法》来制定县级活动实施方案,方案中的活动对象主要针对的是市人大代表,因而县乡代表无制度遵循,导致在为民办实事活动过程中随意性较大。

  (四)宣传力度不够。每一年的基层代表办实事活动都在按要求开展,但是在深挖细选感人事迹、树典型示范、展示代表风采方面还有很大差距,基层群众对代表为民办实事知晓度不高。

    三、工作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为民办实事,重在落实,贵在坚持。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做到让人民群众参与,让人民群众做主,让人民群众受益,让人民群众满意。开展基层代表为民办实事的目的就是为了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一)加强代表培训,提升代表为民办实事的能力。作为人大代表,要不断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大知识的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敢问、敢想、敢说,不当“见面握手、开会拍手、表决举手、发言摆手、散会挥手”的“哑巴代表”。要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一方面要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思考本村要干什么产业,要发展什么经济,乡村治理的短板是什么等事关民生直接利益方面的问题,要向人大主席团、向大会提交有质量的意见建议,并注意跟踪问效,取得实效。另一方面,在履职行使权利时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党委意图,遵守党的纪律,使党的意志最终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制度建设,让基层代表为民办实事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代表法第四条第五款中关于“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制定符合永德实际的基层代表为民办实事活动制度来开展代表活动既是法律要求,也是让基层代表为民办实事活动有指导、有遵循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要明确活动主体帮扶重点。对于有活动资金保障的基层人大代表,要在办实事说实话过程中切实做到对象明、情况清,在深入调研、摸清实情和广泛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后,确定联系户。多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大事着眼、小事着手;对于无活动资金保障的代表,要充分发挥基层代表优势,访民情解民忧,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将民意民需民求形成意见建议上报,并积极跟踪建议办理落实情况,把好事办实办好,把人民选我当代表的光荣和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职责落到实处,树立代表的良好形象、树立人大的庄严威信。

  二要确定活动内容。活动内容要紧扣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全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扣法治永德建设重大进程,围绕乡村旅游、企业解困、产业发展、社区治理、美丽城市、教育卫生、司法调解、农民职业化、民族文化传承等,以促进代表更加主动服务永德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更加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责任,以扎实有效的新作为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要创新活动方式。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较往年相比是一个创新做法,成立的代表小组以“小切口、深调研、找办法、办实事、出实效”的原则,通过调研后确定主题开展活动,实实在在为群众、为企业、为社会办实事。每年确定一件实事,一年办完第二年再办下一件,一年办不完接着办,直到事情办结办事办好为止。我们可以搭载市级平台,有钱多干事、没钱巧办事,将市、县、乡三级代表融入代表小组,形成三级联动共同为民办实事。通过示范带动,整合活动资金,提高为民办实事的实效和质量。

  四要整合力量开展工作。要将基层代表为民办实事活动与“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等结合起来,整合人的资源、物的资源,集聚各方力量,把为民办实事融入“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融入乡村振兴,共建精品。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基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活动,群众关注度高,代表工作关联度大,活动开展好了,影响面和影响力都很广。要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方位、深层次地宣传报道基层市县人大代表在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关注、挖掘和提炼基层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感人事例,以小见大,打造亮点,树立典型,用正能量鼓舞基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营造人大代表广泛联系群众、依法履行职责、真心为民办事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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