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共建和谐宜居昆明

11.01.2016  16:37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提高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民族工作关乎大局,容不得半点疏忽。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越来越重要。城市民族工作作为全国民族工作和城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地位特殊,作用突出,影响深远的特点。

昆明作为一个多民族汇集的城市,汉、彝、回、白、苗、哈尼、壮、傣、僳僳等民族长期共存。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各民族既相互影响,融会贯通,同时又保持各自的民族传统,延续着许多独特的生活方式、民俗习惯和文化艺术。要想更好地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建设宜居昆明,城市民族工作是一项我们要认真谋划的工作。

昆明市委书记程连元指出,昆明作为边疆民族省会城市,民族工作在昆明发展大局中地位特殊、举足轻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昆明的民族工作也呈现出许多新的阶段性特征。目前,昆明市少数民族散居化的趋势明显增强,不同民族之间的通婚现象比较普遍,城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日渐增多,少数民族行业分布多种多样,不同民族间的交流沟通日趋扩大,这些新的阶段性特征为昆明市新时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因此,我们必须要从历史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昆明城市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建设宜居昆明贡献各族的智慧和力量。

要加大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一是要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民族政策的水平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这一问题。二是要使民族理论政策的宣传做到有的放矢。当前,特别要对那些与民族问题密切相关的部门,如公安、工商、新闻出版以及饮食行业的主管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应主动与这些部门沟通。

要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生产力的高度发达是实现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根本前提。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的物质基础。昆明市要认识自身的实际情况,看到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带来的机遇,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经济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紧扣结构调整、提质增效和创新驱动主题,努力改变发展条件,培育支柱、特色产业,改善发展环境,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

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的过程中,努力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使各族群众能够共享优质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要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关注民生、为民解忧。

要充分挖掘民族文化价值底蕴。在昆明生活居住的各个民族,都有着自己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 、文学艺术、习俗节庆等博大精深、风格各异的文化。不同民族的文化心理,往往反映出不同民族群众的不同价值利益诉求。因此,要充分挖掘民族文化价值底蕴,始终立足加强民族和谐文化建设,加大对文化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繁荣少数民族文艺创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在多元价值文化观念和多种社会思潮相互激荡的新形势下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树立各民族文化和谐发展的理念,承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减少思想冲突,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为昆明市和谐文化建设和维系民族团结的纽带。

要建立快速、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的决策协调机制。针对城市民族问题反应快、连锁性大、影响面广的特点,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城市民族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民族工作网络;建立完善的信息报送制度;要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要有一个有效的决策协调机制。

要加强与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工作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城市民族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牵涉面广(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诸多领域),管理难度大。要做好这项工作,仅靠城市民族工作部门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必须依靠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同时,还必须取得少数民族人口流出地的各民族聚居区民族工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互相沟通、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城市民族工作才能顺利进行。(作者张戈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昆明市 发布人: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