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强调提高城市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01.03.2016  09:51

    昨日上午,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科学统筹民族工作和城市工作,着力提升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水平。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赵立雄主持会议。

    这次会议是我省首次专题、系统研究部署城市民族工作的会议。会议指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我省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坚持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切实提高城市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李江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牢牢把握城市民族工作的基本原则,要重点抓好城市化进程中的共建共享,加强产业规划衔接、加快城市民族聚居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区域协同发展;要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健全输出地和流入地的协调联系机制,以实施居住证制度为抓手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倡导建立各民族相邻相伴,水乳交融的相互嵌入式居住结构和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城市民族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制化建设。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民族工作,力争我省城市民族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省民族宗教委、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州(市)民族宗教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教育厅、公安厅、人社厅以及昆明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蒙自市、临翔区等部门和州(市)、县(区)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云南日报 记者郎晶晶)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