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前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01.06.2017  10:34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组织召开的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获悉,9月30日之前,昆明地区各级各类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调整200项医疗服务价格,其中,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54项,降低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开展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46项。

        省物价局局长郭继先介绍,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是我国上世纪50年代以来,长期实行的一个政策,国家对公立医院销售药品的价格政策是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购销差率,我省的政策是按照药品价值分类,实行3%—15%的差别化购销差率。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药补医”逐步演化成为一种逐利机制,“以药补医”已经成为医疗卫生领域必须革除的机制性弊病,取消药品加成势在必行。

        按照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要求,9月30日前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给予补偿。我省按照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不高于80%,财政补助不低于10%,医院通过降低运行成本自行消化不高于10%三个渠道进行弥补。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原则,此次听证方案优先调整了200个项目,占现行项目价格总数的3.7%。例如: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门诊、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从现行3元、5元、7元分别调整为5元、10元、15元;磁共振波谱成像从现行450元下调为400元,全身显像PET/CT从8000元下调为6500元等。

        “这次价格改革是补偿机制的改革,我们注重医院、患者、政府之间负担的平衡。充分考虑尽量使患者负担总体上不增加,特别对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的特殊慢性疾病诊疗涉及的项目没有调整。但就患者个体而言,由于每位患者在就诊医院、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上述负责人介绍,对于一次诊疗过程以药物治疗为主,或较多涉及全身显像PET/CT、磁共振波谱成像检查的患者,就医费用一般会有所下降;若诊疗过程中以手术等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则患者诊疗费用会有一定增加,但对患者总体负担影响不大。从长期来看,随着取消药品加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通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带量采购和“两票制”措施,药品费用将逐步降低。而通过规范诊疗行为,过度检查、过度开药的行为将得到遏制,患者的就医感受也将不断得到改善。

        解读

        为什么要取消药品加成?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药品加成收入是公立医院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以药补医”机制虽然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弊端越来越明显,负面影响日益突出,成为了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突出问题。

        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就是要切断医院靠销售药品获得收入的补偿模式,引导公立医院、医务人员从开药转向提供优质医疗技术服务,从而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通过提供更好的诊疗服务,促进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回归,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新型补偿机制。

        为什么选择200项进行价格调整?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主要是弥补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因此,仅对我省公立医院现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200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价格调整,不宜一次性进行大范围调整。调整的原则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重点围绕具有学科代表性和医院普遍开展的200个医疗服务项目调整价格,为推进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树立项目价格标杆;二是按照体现劳务、降低设备、结构调整、升降搭配原则,兼顾理顺比价关系,在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的同时,降低部分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开展检查检验的项目价格;三是坚持总量控制、统筹兼顾的原则,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增加的收入总量,保持在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补偿80%以内,同时适当向中医、妇产、儿科、传染、精神等专科倾斜。四是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原则,为有序平稳推进改革,优先调整各方面矛盾比较突出、改革呼声较高、有改革共识的20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调整价格对患者有何影响?

        从短期看,由于患者在选择就诊医院以及诊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个体差异较大,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对于诊疗过程以药物治疗为主的患者,诊疗总费用有所下降;以手术等技术劳务项目治疗为主的患者,诊疗总费用有一定增加,但患者总体负担影响不大。

        此外,由于地区差异,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有所不同。总体来看,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昆明地区门诊诊查费的价格水平略低于成都、南宁,注射、特殊护理类的价格水平略高于成都、南宁,手术、中医、影像类的价格处于中等水平,略低于成都、略高于南宁。

        将有哪些配套措施同步出台?

        昨天的听证会上,来自省医改办、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还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相关配套措施作了说明。

        具体为: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财政配套补助10%的资金已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实施城乡贫困人群免收挂号费和诊查费,床位费减半收取的价格救助政策;卫生计生部门进一步健全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控制措施,规范公立医院的诊疗行为,促进合理诊断、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断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声音

        方案应兼顾基层医务人员利益

        本次听证会,由消费者代表、相关利益方、医疗服务价格领域专家学者及政府机构相关人士组成的20位听证代表,纷纷就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认为,此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项目有200项,仅占总项目5400项的3.7%。希望加强医药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防范价格异动。对调整后增幅较大,患者反映强烈的项目要及时进行研究和调整,确保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此外,还建议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和医保的监管作用,切实做好贫困人群的救助,发挥人大检查、审计机关以及社会层面的监督作用。

        有听证代表提出,此次技术和服务类收费标准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相应的技术规程,当前已经成熟,应将推广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纳入到这个范围。防止将新的材料、新的技术另加费用,从而释放科技进步的红利。

        来自政府机构的听证代表建议,尽快确定降低药品耗材费用的标准。建议就改革后,药品销售收入是否总占比低于30%,群众满意度是否显著提升等一系列群众关心的问题,向社会实时公布、公开,并做说明,适时开展评估。

        此外,还有听证代表提出,方案中提到手术类项目绝大多数是一些专科性的手术,这些专科性的手术只有在大型医院才可以做,而基层医院中最多的是常见多发病手术,这样的手术中医务人员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基层医务人员人才专业队伍如何来稳定,同样需要考虑。(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殷雷 记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