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修订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拒绝“千城一面”

07.08.2015  13:40

    “南方北方一个样,大城小城一个样,城里城外一个样”。针对日益突出的“千城一面”现象,有人曾这样形象地描述现代城市建设的弊病。身在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昆明,我们到底需要一座怎样的春城?

    8月12日,昆明市规划局将对起草完成的《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广征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拒绝“千城一面”。

     调整一

    居住建筑应高低错落

    此次修订的《规定》,对部分用地性质的建筑密度进行了适当提高。提出增加了屋顶及底层架空绿化面积折算绿地率的相应规则建议。完善了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日照及容积率计算规则。从而释放了设计师的灵感,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商业活力,丰富城市空间形象,提升城市品质。

    关于提升城市景观,丰富空间形态,仅对居住建筑的面宽进行引导控制,即高层居住建筑的最大面宽不宜大于45米,其他居住建筑最大面宽不宜大于60米。并提出居住建筑布局应当高低错落、点板结合。

     调整二

    停车位实施分区域控制

    对于停车位实施分区域控制,将二环、呈贡核心区范围内行政办公及文化设施、商务办公及商业设施(含宾馆酒店)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泊位数量调整为现行标准的0.75倍。修订主要结合上海、杭州、成都等城市分区域设置停车位的经验及具体数字比例,以及昆明近5年项目审批情况,合理确定停车位折算值。其次,从鼓励使用公共交通的角度,对停车位进行引导控制。

    此外,针对新规实施过渡性问题,提出施行前已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规划设计条件、批准详细规划,或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仍按照原批准的执行,若调整的应当符合新《规定》的要求,不得有利的执行新《规定》,不利的执行老《规定》。

     调整三

    教学用房与其他设施需保持距离

    《规定》增加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明确各类用地中允许建设、规划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建设、不允许建设三种情况。该表的增加避免了控规的频繁调整,促进了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有利于建设项目的快速推进。

    对于日照分析、容积率计算规则等现行规则纳入了《规定》。对现行规定与国家规范存在冲突的中小学日照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国家规范、法规及指南进行更新调整,纳入最新要求的有铁路两侧围墙与铁路边轨的距离要求、加油加气站退距要求、中小学与幼儿园主要教学用房与其他设施的退距要求、高等级电力线路退让、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设置、燃气工程、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等。结合实际审批情况补充了公厕及垃圾用房等市政配套设施的退距要求及地块公共通道等内容。(都市时报 记者朱绍平 实习生张思静)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