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个突出” 做到“五个强化”
2015年4月9日至10日,省局稽查局深入楚雄州地税局就稽查职能作用发挥、稽查队伍建设、稽查工作机制体制、稽查执法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充分听取了州、市、县部分稽查局领导班子及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对加强稽查工作的意见及建议。调研中,省局稽查局结合今年省局党组和刘德强局长对稽查工作的要求,提出了做好今年稽查工作要坚持“五个突出”,做到“五个强化”。
一、坚持 “五个突出”
(一)突出稽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稽查局要充分发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廉、以查促查”的职能作用,树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思想,在组织收入中勇挑重担,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和税收专项整治力度,堵漏增收,打击税收违法,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形势严峻扛大任、提前谋划干在前、服务大局建担当、团结干事干成事、成绩骄人提站位”,努力在稽查查补收入中再立新功,为大局分忧,为组织收入多做贡献。
(二)突出稽查规范管理效能。要按照科学、规范、高效的要求,加强稽查各项工作考核管理指标建设,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增强可操作性,充分挖掘稽查人员潜在能力,通过规范管理促进稽查工作质量水平的提升,有效提升稽查工作质量与效率。
(三)突出稽查干部教育管理。稽查队伍建设是做好稽查工作的关键,要始终把提升稽查队伍素质摆在重要突出位置,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调整充实稽查人员力量,充分调动稽查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激发稽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稽查专业干部队伍。
(四)突出稽查工作创新发展。工作中要不断探索新的稽查工作手段和方式,适应税收新常态,树立新思维,推出新举措,取得新成效,积极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实现税收稽查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迈进。
(五)突出稽查上下联动。要积极探索和完善稽查各项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增强稽查合力。加强与相关部门及稽查上下级之间的横纵向联系,加强信息交换,形成查处合力,建立案件审理、执行的快速协调机制,畅通与税政、征管、法规部门之间的信息渠道,形成“内外协调、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管理互动”的工作机制,实现稽查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二、 做到“五个强化”
(一)强化新形势新目标新定位的认识。在税收新常态下,稽查局要有新的工作目标定位和新的工作思维,在严峻的收入形势面前,要勇挑重担,提前谋划,干在前,走在前,心系大局,强化责任落实,不等不靠,在其位谋其政,以优异的工作实绩提升稽查站位,推动稽查工作再创新辉煌。
(二)强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意识。“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是新时期好干部的衡量标准,稽查局要以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精神贯彻落实到稽查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担当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依法、依规行使稽查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遵守党纪国法,为政清廉,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努力创造新的稽查工作实绩。
(三)强化税收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思想,坚持“法律至上”的执法理念,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实用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从法律角度去思考和处理涉税事务,从思想意识上保证执法行为的准确性、合理性,加强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制约,着力构建“执法有依据、操作有规范、权力有制度、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依法稽查新模式,进一步完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制度,严明案件查处时限,规范信息反馈,强化督查督办,提高查办质量和效率,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执法随意等现象,自觉做到依法用权,执法为民,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努力构建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四)强化稽查人才培养理念。人是做好工作最关键的因素,干部培养是在“教、学、干、管、练”中不断进步和成长的,要教育引导干部自觉加强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和锤炼,提升能力素质建设,努力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吃苦、会战斗、善打硬仗”的稽查干部队伍。
(五)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是推动工作的关键,要坚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常思落实之责、常谋落实之策、常抓落实之事、常求落实之效,使各项工作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推动稽查工作的“质”“量”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