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地税坚持“五个加强”做实绩效管理工作

28.12.2017  02:01
      自从2014年全国税务系统启动绩效管理工作以来,曲靖市各级地税部门按照省局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工作部署,将绩效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健全考评机制,规范管理流程,坚持“五个加强”,做实绩效考评,持续推进曲靖市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地税部门树立全局上下“一盘棋”的思想,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绩效管理工作;设立了绩效考评委员会,负责审议、裁定绩效管理重大事项;合理设置督查考核部门,将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实践经验的同志充实到绩效办,根据单位在编人数的多少,配齐配强不少于3名以上专(兼)职绩效考评人员,并保持岗位人员的相对稳定;绩效办负责人列席或参加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重要会议,紧扣全局性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将绩效考评与重点工作进行有机结合,确保组织税费收入措施制度的强力推进和有效落实。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各级督查考核部门,首先在编制年度绩效考评制度及指标体系时,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疑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制发指导性文件,明确指标编制要点,通过书面征求意见、会议研讨、个别电话交谈等方式,指导下级单位和同级部门完成年度绩效考评制度及指标体系的制定工作。其次在监督和考评过程中,针对一些单位和部门出现假考和错考的现象,采取以例说法的方式,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绩效管理分析报告和示范性考评案例,让考评单位或部门相互学习借鉴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化解考评双方抵触厌烦情绪,确保绩效考评结果有规可依,有据可查;另外,按照“实战+创新”的理念,把绩效管理纳入干部教育各类培训计划,多次开展绩效管理理论和考评业务的讲解培训,在全市地税系统形成绩效共识和观念认同,达到以学促知,以训促管的目的,学会、弄懂、做实日常绩效考评工作,确保指标落地、工作落实。
      三是加强指标编制。围绕全市地税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将上级绩效考评指标与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和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融合对接,按照“抓关键、补短板、重实效”的工作思路,采取指标再造保留与创新增加相结合的方式,拓展绩效指标考核内容和方式,压缩常规性、一般性指标,取消可考性、可控性不强的指标,让绩效考核指标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始终,渗透于组织税费收入的各个环节,构建起涵盖税收主体工作,实行分级运行、逐级考核、全员覆盖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确保“上级考核不落空、部门职责有落实”,更好地发挥好绩效管理提质增效的作用。
      四是加强绩效考评。全面推行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双轮驱动、双向融合”的考评制度,将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全面挂钩,实现任务、指标和责任一体化,按照上级考评下级、单位考评部门、部门考评个人的考评规则,分清层级,厘清职责,衔接连贯地开展好绩效考评工作。对已经落实的指标查效果,对正在落实的指标查进度,对没有落实的指标查原因,让干部职工的工作表现在考评过程中得以实时展示,让单位部门的工作业绩在绩效评价中得以凸显;做到真查实考,防止绩效考评过程中出现应付了事走过场的现象,着力解决躲避责任“不想考”、推诿扯皮“不愿考”、敷衍了事“不真考”、能力不足“不会考”、始终零分“被弃考”、要素不全“糊涂考”的问题。以行之有效的考评措施抓好日常绩效考评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考出成绩、考出效果,确保全年税费收入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是加强结果运用。牢固树立“无差异、无管理”的理念,抓好绩效结果运用工作。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的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办法,实行部门等次绩效奖惩制度,将部门绩效奖惩与个人绩效成绩相挂钩,严禁吃“大锅饭”和搞“平均主义”;把个人绩效与干部的切身利益和个人发展进行深度融合,适当“拉开”个人收入差距,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挖掘干部职工的工作潜力,形成干好干坏、干与不干、干多干少不一样的良好导向,促进个人对部门责任的担当,尽心尽责地抓好落实,发挥绩效结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确保绩效结果运用更加客观公正、更具实效性和导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