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地税局推行《绩效日志》强化个人绩效过程管理

17.02.2016  11:54

红河州地税局以个人工作绩效可比较、可积累、可衡量为准绳,于今年起在全州地税系统全面启用个人《绩效日志》。

一是注重过程留痕。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日一记、一事一记,利用《绩效日志》完整记录工作任务、落实措施、推进情况等,重点记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项指标的完成时点,便于掌握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注重过程管理。采取“干部职工每日自评、部门负责人按月查评、局领导按季审评、绩效办年终考评”的运行管理模式对个人工作绩效实行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工作“推进器”作用。

三是注重过程考评。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计划按月对各部门主要工作、完成进度、总体评价等进行公示,年终依据《绩效日志》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评,通过指标分解、日志记录、公开公示、结果运用4个环节形成记录、考评、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