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税局对各州(市)、县(市、区)地税局“一把手”举行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轮训

16.10.2016  09:32

云南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新民与参训学员座谈交流

 

培训班学员学习现场

 

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为深入推进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云南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升全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决策部署的能力,8月至9月,云南省地税局先后举办三期专题培训班,对全省各州(市)、县(市、区)两级地税部门“一把手”进行轮训,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本轮培训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主题清晰。培训紧紧围绕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这一主题设置课程,对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步骤进行解读,对如何在全省地税系统抓好贯彻落实进行研讨。

二是统筹理论与实践,科学设计。为提升参训人员理论层次,培训从全国、全省改革发展的全局解读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理论背景,解决好“如何看”的问题;为更好地指导工作实践,组织了交流研讨和现场教学,学员互相之间碰撞思维、磨砺观点,厘清“如何做”的问题。

三是突出部门合作,形成合力。培训得到了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还邀请了省国税局、省委编办的相关人员参加,各部门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分享认识,将深化国地税合作、推进税收协同共治的要求落实到干部教育培训中。

培训中,云南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新民先后两次率省局领导、机关部分处室负责人到培训班与学员交流座谈,并提出了八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坚持终身学习,提高素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关于税收工作和改革的要求,在学习中增强自信、提升能力、提高修养。

二是要服务发展大局,提升站位。在组织税收收入、研究经济问题、培养使用干部等方面,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

三是要奋力开拓创新,勇于担当。面对地方税体系构建、机构重组、人员重配、职责调整、流程优化等改革任务,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敢于担当,把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和激发出来。

四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咬定目标。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地税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五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效率。将问题导向贯穿于深化改革、组织收入、党风廉政等各项地税工作中,拿出有用管用的措施,确保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质效。

六是要发扬工匠精神,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工匠精神,一丝不苟,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工作。

七是要加强国地税合作,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的支撑作用,探索完善国税、地税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合作机制,为纳税人提供更大便利。

八是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领导干部要坚守政治底线、道德底线、法纪底线和生活底线,让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成为思想和行动上的自觉,为地税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宣传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