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地税四项措施加强社会保险费管理

15.03.2016  18:00

一是加强基础管理。健全完善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独立缴费信息档案资料,实施动态管理。利用税务登记证环节,严把新办企业参保关。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点费源监控管理制度,突出对重点欠费企业管理,纳入重点监控数据库,加强日常监管,实施动态跟踪,经常上门开展蹲企服务,及时掌握企业资金动态与缴费需求。建立长期清欠机制。与社保、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统一协作,齐抓共管,在政府领导下,建立长期清欠机制,把清欠工作列入考核内容。

三是强化规费征管。通过税费信息的比对,互相印证,发现纳税人或缴费人的漏管与欠缴问题,加强对盲点的适时监管,促进扩面征收。通过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稽查、专项检查,严防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严肃查处各类拒缴、瞒报和少缴社会保险费行为,杜绝费款流失。实施分类管理,将欠费人分为三种类型分别实施管理,有针对性的开展欠费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考核监督。推动税费一体化工作进程,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纳入税收征管质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