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展顺利

07.08.2017  17:32
 

我省“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

专项行动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清理工作进展顺利

 

 

7月5日,省法制办按照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宗国英同志的批示,向各州(市)和92家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云府法明电〔2017〕24号),分别就清理范围、依据、重点和原则作了明确,就清理认定、任务分工等提出具体要求。通知下发后,清理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目前,各州(市)政府和59个省级部门、法定授权组织报送了清理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二是省法制办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清理工作方案,分别就清理工作分工、清理完成时间、清理认定予以明确。三是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法规清理的函的附件,收集下载114件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文件,目前,已交付办公厅印刷厂排版,准备印制60本。四是将《通知》(云府法明电〔2017〕24号)在省法制办网站上公开发布,方便查询。五是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法治政府建设纲要与规划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7〕42号),已将清理工作纳入近期督查事项进行督查。

存在问题:一是少数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认为本单位未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没有清理任务,忽视对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二是发送108个单位,经电话催促,仍有33个省级部门和法定授权组织未报送清理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

下步工作:一是积极参与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督查活动,对“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督查。二是准备通知各清理单位于8月15日前将清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报我办。三是印制“放管服”改革政策文件汇编60本,供有关领导和人员查阅使用。三是公开信息。在法制办网站开辟清理窗口,以便发布信息、公布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