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将在7地增设旅游专门监管机构

28.07.2016  15:39

  截至6月30日,全省有6000多名一线导游和旅行社签订合同,占一线导游的70%。这对旅行社的规范经营、提升服务质量有明显效果。

  27日,省人大常委会就我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内容涉及“零负团费”整治、旅游市场“四黑”(黑社、黑导、黑车、黑店)现象整治、导游归属管理等多个方面。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荣明表示,今年我省明确要开展设立旅游工商分局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州市组建专门机构于2016年底完成。省工商局将探索在昆明、大理、丽江、迪庆、西双版纳5个州市工商局和腾冲、瑞丽两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旅游市场专门监管机构。

  对于零负团费和“四黑”问题,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余繁介绍,目前零负团费整治缺乏相应的条款。省旅发委向国家旅游局提出,在法律法规建设上加大力度。最近,香格里拉涉及“四黑”的十几个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下一步,将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检查和联合办案机制。

  有委员在暗访中了解到,旅游购物点按照额度向旅行社支付不同的回扣,有的地方回扣占50%,最高80%。副省长刘慧晏表示,在省政府的指导下,现在云南省玉石珠宝交易中心已成立,相信情况会有所改变。张荣明表示,将利用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落实旅游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公示制度。(记者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