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税地税“联姻” 进一家门可办两家事

16.12.2014  13:15

    今后,纳税人在国税和地税办理不同的税收业务不用再多头跑、重复排队——云南省国地税日前签署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协作的意见》,这意味着,今后我省国地税将联合协作15项税收工作,今后,纳税人将能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据了解,此次云南省国税局和云南省地税局将联合协作15个方面的工作,囊括为以下8点主要内容:

    1 信息共享——包括共享税务登记、申报征收、纳税评估、税务审计、税务检查、减免税、财务报表、重点税源等信息;

    2 联合办理——国、地税共管户如无税收违法违章行为,在办理税务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时只需向一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即可办理;

    3 联合征收——随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对代开发票发生的零散税收,国、地税双方可采取委托代征或者由地税部门向国税办税服务厅派驻人员等方式征收;

    4 联合做好“营改增”工作;联合推行电子发票;联合加强非正常户管理;联合开展税务稽查;

    5 联合分析——双方相互提供税收调查数据,联合对税收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分行业、税种、类型、区域等数据定期进行联合分析;

    6 联合评估——协同部署纳税评估工作,统一进度,一次进户,及时交换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涉税风险信息;

    7 联合加强国际税务事项管理——协商认定在中国境内从事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外国企业是否构成常设机构,联合加强对外支付开具税务证明的管理,联合调查跨国交易避税行为,及时交换情报信息;

    8 联合进行税务审计;联合开展税收宣传;联合核定企业所得税;联合核定个体工商户税额;联合优化纳税服务。

    云南省国税局局长张树学表示,国税、地税部门协作,创新了办税方式,优化了服务流程。现有的全省各级国税、地税机关窗口构建“两个部门、一个大厅、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格局,解决了纳税人多头跑、多头找、重复排队、重复报送材料等问题,方便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缩短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同时,也降低了税务机关的税收行政成本。记者也了解到,自营改增以来,国税办税大厅就增设了地税窗口,大大方便了纳税人办理相关税收业务。(记者 杨春雁)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