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税公开“七免”承诺 纳税服务再升级

01.07.2015  14:40

      近日,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印发了《云南省国税系统优化纳税服务“七免”承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力解决好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预约服务免手续。纳税人通过电子邮箱、微信或者电话发起纳税申报、税款缴纳、领用发票、涉税咨询等业务事项的预约申请,国税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预约提供服务,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

  资料备查免报送。国税机关建立涉税资料留存备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凡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登记的资料,一律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国税机关开展税收分析、税负调查等工作时,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受理审核免等待。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厅受理窗口或者网上办税服务厅提交申请后,国税机关在法定办理时限内完成审核,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手机短信或者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反馈办理结果。

  文书领取免排队。纳税人根据网上办税服务厅、手机短信或者电话反馈的文书办理结果及预约领取时间,到预约窗口直接领取,或者约定通过邮寄等渠道(需要纳税人签收的执法性文书除外)收取已办结的文书。

  情节轻微免处罚。对纳税人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等轻微税收违法行为,凡符合纳税人首次触犯、非主观故意、情节轻微、在限期内主动改正、消除影响等5项条件的,由国税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

  A级企业免检查。被评定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的企业,除专案检查及涉税举报等情况外,在纳税信用等级A级有效期内,对发现的涉税疑点,一般采取税务函告、约谈或实地调查核实的方式进行处理。

  网络维护免收费。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发生问题时,可以向国税机关购买的社会化服务单位申请帮助。社会化服务单位将采取远程维护或者上门服务等形式及时解决纳税人的问题。该项服务不向纳税人收取任何费用。(完)

来源:云南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