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环保局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红河州法治宣传周活动

15.12.2015  17:5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12月3日,红河州环境保护局组织宣传队,开展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 

活动期间,红河州环保局组织科室负责人、各党支部代表26人,到康辉社区、红寨村农贸市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只要守住了这方净土,就守住了“金饭碗”。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实现红河科学发展、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超越发展”战略。参加活动的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宣传政策资料3500余份,红河州环保局通过开设法律法规知识和环境权益投诉咨询点,向群众发放常用环保知识问答卷,同时,现场受理群众在环境方面的问题咨询和意见投诉,对属于侵害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及时受理查处,做好答复工作。 

此次活动以全国“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了群众法制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加深了认识与理解,增强了群众对自身合法环境权益维护的能力,对“法制红河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