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六家企业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

14.09.2016  15:06

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我省相应辖区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发动,企业自主积极申请,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87号),正式审核批准我省昭通龙霖种植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获得“昭通天麻”、“龙陵紫皮石斛”、“华坪芒果”、“鹤庆乾酒”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名单如下:

一、获得“昭通天麻”专用标志使用权的企业

1.昭通龙霖种植有限公司 

2.盐津神龙乌天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获得“龙陵紫皮石斛”专用标志使用权的企业

1.龙陵县登峰石斛种植专业合作社 

2.龙陵县建青石斛有限公司

三、获得“华坪芒果”专用标志使用权的企业

丽江华坪金秋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四、获得“鹤庆乾酒”专用标志使用权的企业

鹤庆乾酒有限公司鹤庆酒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