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察组对云南省农民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2.12.2016  00:31

  国务院督察组对云南省农民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12月16日下午,云南省农民工工作督查汇报会暨情况反馈会议在昆明召开,国务院农民工工作第五督察组组长、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贺胜出席会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和段琪主持会议。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农民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崔茂虎向国务院农民工工作第五督察组汇报了云南省农民工工作情况。

在听取汇报后,王贺胜表示,云南省的农民工工作坚持创新发展、做得比较扎实,积累了好的经验和做法,成效明显。

一是多措并举,狠抓农民工 权益维护。 云南省针对工资拖欠问题,从源头上抓起,重点加强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设,在全国率先制定《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狠抓制度落实,开展专项检查、隐患排查、推行简易劳动合同,强化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 突出重点,促进农民工 就业创业。 云南省将扶持农民工就业创业与农村脱贫工作紧密结合,截至2016年11月底云南省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985.57万人次,提高了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全省将开展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两个专项行动”作为重点,投入1.3亿元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鼓励各地开展农民工创业园区建设。督察组在昆明市斗南呈贡区农民工创业基地看到,农民工返乡创业得到担保贷款等政策的支持。

三是 部门联动,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公共服务。 人社、公安、教育、住建、卫生计生等部门通力协作,以农民工市民化为导向,共同推进更多农民工融入城镇,如在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方面,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供给、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等制度性安排,逐步解决农民工住房难的问题。督察组考察的几家企业中,员工反映最好、感到最自豪的不仅是企业足额按时发放工资,还有在工作以外的各个方面也得到当地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关怀。

王贺胜强调,下一步云南省要在农民工权益保障、农民工职业培训、农民工工作基础三个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目标和要求,强力组织实施,推进农民工工作再上新台阶。

最后,和段琪对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督查组的反馈意见提了三点要求:一是云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要抓好此次督查反馈意见的学习领会,请省人社厅牵头将反馈意见形成专报上报省人民政府;二要乘此次督查的东风,进一步梳理我省农民工工作存在不足,不断改进工作,当前要重点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三要增强做好农民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在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职业培训、推进农民工转户进城、平等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做得更好,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2月12日—12月16日,按照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十次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交通运输部、法制办、全国妇联组成农民工工作第五督察组对云南省农民工工作进行了重点督察,实地考察红河州弥勒市、临沧市、昆明市和嵩明县的部分企业、工地、社区和创业园区(基地),听取省、有关市(州)、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召开3次座谈会,与40余位农民工代表进行了座谈,最后于12月16日下午在昆召开云南省农民工工作督查汇报暨情况反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