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缺钱盗走同学笔记本电脑和相机

16.12.2015  11:49

    刘某算得上是“最佳损友”,他只身一人来昆找工作,没有住处,大学同学收留了他,而他却“恩将仇报”,因缺钱先后偷走同学价值1.3万元的电脑和相机。

     一个月内两次被盗

    12月5日下午,受害人小袁向五华公安分局小南门派出所报案称:他居住在五华区青年路某出租房内,一台价值4000元的笔记本电脑被盗。小袁称,这已不是第一次被盗,上个月家中一台价值9000元的数码相机已被盗。

    经民警排查,发现受害人的大学同学刘某(男,24岁,贵州盘县人)有重大作案嫌疑。6日凌晨0点多,民警在盘龙区某旅社将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查,2014年年底,小袁与另一名朋友合租住在青年路一小区,当时刘某从老家来昆明找工作,没有住所就投奔大学同学小袁。住了不久,刘某注意到小袁刚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佳能单反相机,价值不菲,便打起了歪主意。

     翻卫生间窗子入室盗窃

    今年11月18日晚,仍没找到工作的刘某来找小袁玩,但小袁不在家。刘某一番观察后,发现小袁住处卫生间的窗子未关闭,想到身上的钱已所剩无几,顿时起了偷盗之意。他从卫生间窗户爬进小袁家中,将价值9000元的单反相机盗走,随后以1800元销赃。

    赃款挥霍完后,刘某准备回一趟老家,临走前他打算和小袁聚一聚,顺便把行李交给对方保管。12月5日,他再次来到小袁家中,可小袁以“马上要搬家”为由婉拒。聊了一会儿后,小袁有事要外出,两人便一起离开。

    出门时,刘某注意到房屋卫生间的窗子还是没关,又起歹意。在路口与小袁道别后,他再次回到小袁住所,从窗子翻入室内盗走桌上的笔记本电脑,随后以400元销赃。当晚,他入住盘龙区某旅社,准备次日回老家。不料凌晨就被警方抓获。

    目前,刘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都市时报 记者周婷婷 实习生杨秋玫)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