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四发挥  践行“三严三实”

16.05.2015  11:48

 

□ 李 富

三严三实”为加强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提供了一把标尺,是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党员干部的为政之道、修身之本、成事之要。领导干部在践行“三严三实”中,需强化四个意识,发挥四个作用。

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先进作用。党员意识是指共产党员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历史使命等的自觉认识,是党员政治觉悟和党性的集中体现。党员意识就是战争年代的那一声“跟我上”,是和平年代的那一句“让我来”。目前,个别地方的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比较突出。党员干部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始终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自己置于党的组织之下,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既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又要拥护组织、维护组织、服务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发挥先进作用。

强化底线意识,发挥表率作用。“反腐堤坝”常常溃败在“蚁穴”上,很多深刻的教训表明,党员干部腐化堕落往往是从漠视组织纪律开始的。清正廉洁无小事,每位党员干部都要从自身做起,从小处着手,自觉增强道德底线,做遵守纪律的表率。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要求自己,心存敬畏、守住底线,真正做到不踩“黄线”、不越“红线”。自觉维护组织权威,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严格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在作风建设新常态的路上,守住官德底线,切实做到务实清廉。

强化服从意识,发挥带头作用。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这是对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交给的任务、作出的决定,不容打折落实,不容讨价还价,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允许阳奉阴违、各行其是,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搞软对抗,党员干部重大事项必须向组织请示报告,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时刻严明组织纪律,把服从组织原则、执行组织决定作为第一准则,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工作服从大局。

强化担当意识,发挥模范作用。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担当意识,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的一个鲜明观点。敢于担当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是共产党人的鲜明特征和优秀品质。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意识,遇事不推诿、不退避、不说谎,向组织说真话道实情,勇于承担责任”。是的,勇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每个党员干部都应把担当作为立身之本,时刻牢记责任使命,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问题面前要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关头要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要坚决斗争。面对急难险重的问题不绕不拖,敢于碰硬,敢作敢为,力排千难万险,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始终站在发展的最前沿、改革的最前线,率先弘扬担当精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责任扛在肩上,以勇于做事、敢于担当的精神追求,奋力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努力做出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治国先治党,治党要治吏,治吏必从严,从严在务实。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发挥四个作用,做一名有责任、敢担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努力在践行“三严三实”中当示范、走在前。

(作者系中共弥渡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