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03.05.2018  09:08
李雄主持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 黑毅鹤) 4月27日至28日,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雄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云川、许映苏、王兆炜、李东,秘书长茶兴培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州人大代表视察组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审议了《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工业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书面)和《州人大常委会工作组关于全州工业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审议了相关的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作出了相关决定,通过了相关的审议意见。

会议对新任命的领导干部颁发了任命书,并组织了宪法宣誓仪式。

各项会议议程完成后,李雄就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抓好近期工作提出,州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和有关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的落实,依法按时报告处理情况,州人大及常委会相关委室要加强与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州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要超前谋划、统筹推进,认真筹备好下次常委会审议议题的各项工作,要抓好州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则》修订、修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前期调研等工作。

副州长李泽鹏、州法院院长鲍康、州检察院检察长杨永华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