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人社局“四举措”严格规范干部职工婚丧办理

01.11.2016  00:15

  为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规范全局干部职工从政和履职行为,金平县人社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金平县规范党员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对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婚丧办理的管理和教育。
    一是宣传教育造声势。结合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具体内容,深刻领会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精神,真正入脑入心,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不良风气。
    二是日常管理严要求。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须如实填写《党员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报县纪委审批,按规定严格控制办理规模,严控宴请人数,宴请桌数。同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一把手”、分管领导的责任,带头勤俭办理婚丧事宜,自觉抵制规定外的宴请大操大办。
    三是采取措施明职责。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办理婚丧负有教育、监督、管理责任。采取来信来访和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对我局干部职工办理婚丧进行监督。
    四是责任追究促落实。将婚丧办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内容,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借机敛财的干部职工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