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永春率队到云县开展督察工作

23.11.2022  00:26

  11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永春率队到云县开展2022年度河长制工作第二次督察和疫情防控工作督导。

 

  唐永春一行先后深入云县幸福镇污水处理厂、爱华镇污水处理厂、漫湾电厂至漫湾镇昔宜村澜沧江公路沿线,景云桥疫情防控卡点、昔宜疫情防控卡点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云县推行河长制以来河库渠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情况和县直各单位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并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

  督察组对云县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的河道保护、河道治理、环境改善及疫情防控等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督察组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总河长第8号令,扎实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推动河长制有能有效,全面推动水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水资源管护更加严格,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修复持续巩固,全面抓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第一次河长制工作情况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全力抓好2022年度省市总河长会议等工作任务清单落实。要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工作,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群众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以实际行动形成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子平、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成贵等参加督察。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