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鹏观察)人口城镇化,别把“人”落下

28.01.2015  16:15

    新华网云南频道1月28日电(记者 吉哲鹏)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也是云南“农转城”实施的第四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在今年的云南省两会期间,城镇化引发了不少代表、委员热议。陈豪代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回顾到:2014年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有序转移农业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2%,红河州、曲靖市、大理市被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开幕至今,不少政协委员提交了有关城镇化的提案。有关于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有云南“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不难看出,他们关心的焦点,就是城镇化中“”的问题。

  云南“农转城”从2011年实施至今,“坚持不以牺牲农民权益作为进城的交换条件”值得点赞,让转户群众“兼有两个身份、同享城乡待遇、享有五项保留、提供五项保障”。截至2013年底,全省农民转户进城总数已达496万人,绝大部分转户群众就地就近实现了离土不离乡的城镇化。

  云南“农转城”的成绩有目共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底云南转户居民年新增带动消费达120亿元左右,土地流转、林权流转、土地集中分别达480万亩、177万亩、421万亩,转户群众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对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的推动作用和综合效应正在逐步显现。

  “农转城”利好虽多,但问题也不少。一些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单纯地把这项工作看成是户口的“农转城”,简单处理、被动应付;一些地方不切实际地层层分解“农转城”指标,硬性摊派任务,实行“以奖代补”,个别地方甚至诱转、劝转。

  最值得警惕的是,个别地方把“人口城镇化率”作为政绩指标考核,为了完成指标,将大量农民户口转为居民户口,但政策保障落实不到位,转户人员权益没有得到落实。这样一来,“农转城”虽说是人口城镇化的举措,但“”在国家惠农政策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障政策之间左右碰壁。

  具体说来,就是人的权益落实没有跟得上城镇化的步子。比如说,农村“三权”之困。云南有关文件明确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后继续保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权,但明确只在本轮承包期范围内。

  这么一来,农民群众可有一大堆问题:一问“‘三权’长久保留”到啥时候?二问自愿放弃“三权”后怎么补偿?三问不退出“三权”就转城,本轮土地承包期满后,是否还能享受第三轮土地承包权?

  进城后“住房难”、“就业难”、“看病难”、“子女教育难”,也让很多人望而却步。比如,隔壁村老张有意见:目前城镇廉租住房分配上没有向“农转城”贫困人员倾斜,转户了怕争取不到廉租住房,面临“不能享受保障房也买不起商品房的尴尬”,低保也没有向转户群众倾斜。

  隔壁村老王说,俺们进城后,孩子“入学难”、“中考难”、“高考难”、“择校难”找谁去?自家娃儿挤不进义务教育中的重点中学,只能进入农民工子弟学校或私立学校。娃儿在农村学校就读享受营养餐补助,进城就读后还能吃到营养餐吗?

  常年在城里打工的青年农民小李也有困惑。他说尽管上面印发的文件明确,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后只实行5年的过渡期,但媳妇说这过渡期不够长,生两孩怕受到限制,家里商量了下就先不转户进城了,把二胎生了再说。

  如此看来,问题还真不少,包括政策上的瓶颈、农民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不完善、城镇公共服务的欠缺,以及还有一些制度建设的短板。比如,农村确权进度不一,流转不畅,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资产难以变现,农村闲置资源难以得到有效利用,农民进城缺乏资金支持。

  农民群众说,这些后顾之忧、基本生活保障不解决,光把户口本换了有啥用?村民变居民,听起来很美,可又不能当饭吃。这些问题不但会加重“人户分离”现象,更是人口城镇化的“毒瘤”。如果农民变成了市民,却不能和市民一样享受同样的权利,这个户口就毫无意义,指不定还是忽悠。

  话说回来,农业转移人口真正转变为城镇居民,至少要实现从“农村”向“城镇”的空间转型、从“农业”向“非农”的就业转型、从“农民”向“城镇居民”的市民化转型。这涉及到农业转移人口在个体综合素质、价值观念、就业保障、职业分布等多个方面向市民转换。

  “磨刀不误砍柴工”。当前,云南城镇化率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左右。人口城镇化在向前推进的同时,不妨“回头看”,看看有哪些经验,看看有哪些不足。村民与居民的一字之差,要靠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各项改革来维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其中,户籍制度改革是基础,核心是权益落实,最终目标是城乡统筹发展。

  认真“回头看”,是为了更好“向前走”,赶紧得把落下的“”拉回来。我们乐见城镇化的推进,但要警惕一些地方借户籍制度改革片面追求人口城镇化率。最起码的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合理突出转户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不侵犯并保障“”的权益。

  对于人口城镇化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陈豪代省长在作政府工作报告部署2015年工作总体要求时,也专门说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激发内生发展活力”。

  他如此表述:以人为本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重点解决已进城就业定居的农民工落户问题,建设城乡统筹改革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全面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积极探索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完善教育、卫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住房租购等配套措施,开展农业转移人口社区教育和培训关爱活动,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