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党组对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30.04.2016  01:50

4月27日,省水利厅党组对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由厅党组书记刘刚主持,厅党组副书记、厅长陈坚及厅党组成员、厅级领导,总工程师、总规划师,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厅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43人参加。

刘刚传达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并提出了贯彻意见。一是要深刻认识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现实需要,是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内在需要,是努力实现云南水利“十三五”发展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全厅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自查自纠。开列问题清单,对症下药,是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要围绕水利厅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认真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思剖析,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公开公示整改情况。三是要强化措施,抓好“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通过畅通渠道,建立问题发现机制;通过分级办理,建立快速核查机制;通过科学研判,严肃分类处置。四是要加强领导,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厅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四种意识”,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同时加强对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的指导。厅机关各支部负责同志、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厅直各单位党组织是抓好本单位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本单位集中整治工作,确保集中整治立竿见影,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