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纪检组长周和玉到文山督导检查扶贫攻坚工作

21.08.2017  09:45

 

  根据省纪委《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和“全省检察机关加强扶贫攻坚监督执纪学习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8月9日至10日,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和玉率检查组一行深入文山州检察院、西畴县检察院督导检查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工作。

  检查组一行先后在文山州检察院、西畴县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文山州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扶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开展扶贫攻坚工作情况及西畴县脱贫攻坚工作、扶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情况汇报。同时,重点、详细了解了高检院挂钩扶贫文山尤其是帮扶西畴县的有关项目、资金落实使用情况。

  检查期间,周和玉组长就加强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及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脱贫工作作为攻坚战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二是要履行好检察职责,一方面严肃查办扶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一方面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仅要注重打击,还要精准预防,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尤其是对高检院挂钩扶贫的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每一个环节都要“瞪大眼睛、伸长耳朵”搞好预防、监督到位,从严、从细、从实,强化跟踪监督、问责,促进扶贫攻坚工作的健康发展。三是要抓好自身扶贫工作,切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实实在在巩固扶贫成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坚决纠正扶贫领域的“四风”问题,敢于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保证扶贫资金和项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