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案的热闹与门道

13.06.2015  00:29

    11日,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一审宣判,周永康三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热点君带你看一下周永康案有哪些“热闹”与“门道”。

    对周永康一锤定音的量刑怎么看?

    看“热闹”:自4月3日天津检察机关对周永康案提起公诉以来,公众对周永康案的进展情况非常关切,昨日天津一中院一审宣判让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终于有了一锤定音的结果。网友从中充分感受到了中央反腐“打虎”决心之坚定,在党纪国法面前,没人能当“铁帽子王”,周永康被宣判就是强烈信号!期待中央继续强力肃贪,严惩各类贪腐犯罪。

    看“门道”:但是,无论是“打虎”还是“拍蝇”,依法惩治都是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反腐能够深入推进并取信于民的关键所在。在周永康案的审理过程中,法庭依法向周永康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周永康委托的律师多次进行会见并查阅了全案卷宗、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由此可见,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周永康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当你在电视画面中看到周永康满头白发的身影激起心头的一丝怜悯时,更应当注意到,法庭在周永康的定罪量刑上,依法严惩与依法从轻都得到了充分体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形成了有机统一

      传说中的巨款去哪了?

    看“热闹”:之前大家都在热衷于讨论涉案的钱财,坊间一度传闻周永康一案的涉案数字之巨大,让我们看得触目惊心、难以想象。如今宣判之后,判决书上认定的受贿数额1亿2千多万。初初看去,大家可能会惊愕,为什么定罪的数额会有落差?那些传闻中的巨款去哪了?

    看“门道”:党纪的范围宽余法纪,因为经济行为而违反党纪受到处理,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行为都会被移送起诉的,不属于刑法认定的数额,庭审当然不会进行判定。法庭认定的数额,只有唯一的来源,就是检察院的起诉指控。审判时要以起诉和指控的数额为前提,每一笔数额都要具备足以定罪的证据,法律只管有足够证据认定的犯罪数额。

      高度关注的案件何以不公开审理?

    看“热闹”:周永康被提起公诉之时,大家都希望像当年薄熙来案件微博直播时一样,第一时间看到贪官受审的画面。让大家在大量庭审信息中感受惩治贪官之痛快。

    看“门道”:法治的本意就是规则,就是该公开的坚决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法治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尊重个人隐私,保护商业秘密,这才是法治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法治绝不能因为要满足人们的知情需求,而将不应让外人知悉的内容公布。事实上,能在公开呼声较高的情况下,坚持依据法律规定,对不应当公开审理案件的依法不公开审理,体现的也是一种勇气。更重要的是,依据法律规定,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第一时间通过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影响力媒体进行了发布,甚至还有周永康认罪、悔罪的同期声呈现在世人面前,已经做到了在能公开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公开。

    司法审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个中“热闹”是一定要看的,因为看得人多了,法治也就得到普及了。但“热闹”毕竟只是“热闹”,透过“热闹”看“门道”,才是各位看官应该达成的共识,否则,用看“热闹”的心态质疑“门道”,就只能是抬杠了。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