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记历史 缅怀先烈 珍爱和平 开创未来 云南省公安厅举办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合唱比赛
2015年9月18日,在“九.一八”事变84周年之际,云南省公安厅举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合唱比赛,用一首首抗战歌曲铭记历史、纪念胜利,用一句句豪迈的歌声缅怀先烈、展望未来。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董家禄及在昆的厅党委委员,巡视员杨建萍现场观看比赛并为获奖单位颁奖。
本次合唱比赛,厅直各单位以及昆明铁路公安局、森林公安局等共25支代表队参赛,分为大合唱和小合唱两类。经过预赛,组委会评选出10个大合唱和7个小合唱参赛队进入决赛。决赛中,参赛队演唱了《沁园春·雪》、《大刀进行曲》、《游击队之歌》、《到敌人后方去》、《保卫黄河》等气势磅礴的抗战歌曲,让现场近400名民警沉浸在歌声里。浸染着战火硝烟的歌声,展现了共产党人胸怀天下、唤醒民族,高举全民抗战旗帜的伟大壮举和长城内外、大江南北,中华儿女端起土枪洋枪、挥动大刀长矛,驱逐日寇的英雄气概,展示了中国人民浴血奋战、共赴国难、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和视死如归、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松花江上》、《毕业歌》、《长城谣》、《神圣的战争》、《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在太行山上》等慷慨悲壮的抗战歌曲,歌颂了母亲教儿打东洋、妻子送郎上战场的献身精神,唱出了中华儿女抗战到底、誓死保卫家园的坚强决心,颂扬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不畏强暴、百折不挠、血战到底的必胜信念。
云南省公安厅通过合唱比赛,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公安民警的爱党爱国热情。民警们表示将弘扬伟大抗战精神,牢记职责使命,严格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继承光荣传统,发扬优良作风,把合唱比赛中收获的精神财富转化为做好公安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神圣使命。
通过参赛队激烈角逐、评委专业评判,交警总队参赛队演唱的《在太行山上》、消防总队参赛队演唱的《保卫黄河》获得大合唱一等奖,刑侦总队、禁毒局、政治部参赛队获得大合唱二等奖,铁路公安局、森林公安局、经侦总队、治安总队、机场公安局参赛队获得大合唱三等奖。网安总队参赛队演唱的《喀秋莎》、出入境管理局参赛队演唱的《毕业歌+东方红》获得小合唱一等奖,反恐总队、科技信息化处参赛队获得小合唱二等奖,信访处、监管总队、警官学院参赛队获得小合唱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