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贷员被劝返回国 因挪用公款畏罪潜逃14载

23.01.2017  20:07

  作为小额信贷员的姚正清,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003年8月案发后潜逃,被中央追逃办列入云南省重点追逃对象名单。在云南检察机关的感召下,畏罪潜逃14年的犯罪嫌疑人姚正清,1月11日在中国孟连口岸向云南省澜沧县检察院投案自首,这是云南检察机关今年第一个从境外成功劝返归案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姚正清,1978年9月生,原系澜沧县雅口乡(现糯扎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信贷员,在从事小额贷款发放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涉嫌挪用公款罪。2003年8月案发后潜逃,被中央追逃办列入云南省重点追逃对象名单。

  2014年9月,澜沧县检察院按照云南省检察院和普洱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反贪、法警负责人为成员的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千方百计联系到了姚正清,反复向其本人及其亲属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劝其早日回国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经过专案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姚正清最终决定回国投案自首。

  姚正清交代,其2003年8月潜逃至今,历经14载,先后辗转流窜马来西亚、泰国、老挝、菲律宾、缅甸等地,并在缅甸因刑事犯罪服刑5年。

  云报全媒体记者 熊波 通讯员 王翠云 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