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将法律援助延伸至高校

07.12.2015  18:33
      近日,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在云南开放大学举行了“昆明市呈贡区法律援助中心云南开放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授牌仪式,这是该司法局继5月20日在云南艺术学院之后成立的第二个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
  在高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就是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学生、教职工为主要对象,为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困难学生、教职工撑起“保护伞”,这也是呈贡区司法局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法律援助触角延伸至高校的一项重要举措。
  高校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由于大学生处于青春期,遇事容易冲动。近日,云南民族大学学生李某某和校外人员刘某在门口打架,李某某的舍友和某某、扎某某闻讯便前往劝架,在争执中分别被刘某用刀捅伤,和某某伤情较重,经医院诊断为结肠破裂、失血性休克、血气胸、全身多处锐器伤,构成重伤二级、九级伤残。
  刘某被公安机关拘留后,和某某、扎某某的父亲到呈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后,该中心及时受理了此案,并及时指派律师担任2名受害人的代理人,代理律师迅速了解案情,并及时与犯罪嫌疑人家人沟通做工作,促使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协议:刘某自愿一次性赔偿和某某各种损失,扎某某也得到了相应的赔偿。由于法律援助律师的积极服务,致使受害人及时得到赔偿,减少损失,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除为高校师生提供法律援助之外,呈贡区司法局一直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如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赡养费、抚养费和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的,法律援助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为体弱多病且失去行动能力的残疾人、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工作。同时,该司法局还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法律援助队伍,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统一受理、审查、指派、监督,规范案件补贴,修改完善了《昆明市呈贡区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规定》,从而提高了律师的办案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