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明副厅长为厅机关干部职工讲党课

30.05.2015  00:05

 

根据厅党委的安排和厅“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领导小组的要求,4月22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俊明同志,以《“忠诚干净担当”是共产党员应有的境界》为题,为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讲授党课。

吴俊明副厅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要求,抓住了做人从政的根本,明确了干事创业的准则,划定了为官律己的红线。他分别从“忠诚干净担当”与我们党的好干部标准一脉相承、“忠诚干净担当”提出了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忠诚干净担当”树立了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忠诚干净担当”明确了党性修养的基本准则等四个方面,全面阐述了“忠诚干净担当”的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

对于“忠诚干净担当”的丰富内涵,吴副厅长也从三个方面作了深入解读,他指出, 对党忠诚是从政根本 。忠诚于党,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要求,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长盛不衰的坚强政治保证。对党忠诚, 一是 要与党同心同德, 二是 要严守党的纪律 ,三是 做人要襟怀坦白。 个人干净是从政底线。 只有个人干净,才有做人的底气、做事的硬气、做官的正气,才有担负领导重任的资格。个人干净, 一是 要慎用权力, 二是 要严格自律, 三是 要净化生活。 敢于担当是从政准则。 共产党员应该有较高的境界,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挑战敢于承担责任。 一是 必须担当, 二是 敢于担当, 三是 善于担当。

同时,吴副厅长还紧密结合云南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就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如何在专题教育中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提出了三项要求。 第一, 要锤炼党性,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 第二, 要守住底线,做到既干事又干净。 第三, 要责任上肩,切实做到务实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