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启动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

10.11.2014  19:20

近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下达了2014年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补助资金500万元,支持太阳河、威远江、龙陵小黑山、金光寺、哈巴雪山、玉龙雪山、泸沽湖、兰坪云岭、澜沧江、十八连山、铜壁关11个自然保护区的13个管理机构开展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巡护监测体系建设与完善、资源调查、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小型设备购置等工作,以全面提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

云南是世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被誉为植物王国、动物王国,处在长江、珠江、澜沧江等六大江河的上游或源头,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截止2013年12月底,全省已建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157个,总面积282.53万公顷,保护了最具价值的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建成了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基地。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严格生态红线管控、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森林云南,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具有重要意义。

云南省人民政府历来重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近年来更是出台了系列文件要求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国发〔2011〕11号)明确把云南建设成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森林云南建设构建西南生态屏障的意见》(云政发﹝2012﹞71号),明确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各项规划,加快建设以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保护地为主的就地保护体系,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管护水平;《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云政发〔2011〕225号)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巩固自然保护区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核心地位、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和在生态文明中的品牌地位,要求以加强队伍建设和提升科研、监测、科普能力及管理水平为重点,加快自然保护区发展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资源管护、科研监测、科普教育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保护区管理主要工作。然而,长期以来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经费没有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省政府虽然已批复了2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但由于没有资金投入,规划均没有得到很好实施,资源管护、科研监测、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社区共建等自然保护区基本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严重影响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效果和自然保护区建设质量。一些省级自然保护区由于缺乏投入和管理,界限范围至今没有得到确认,自然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主要保护对象安全受到威胁。由于保护管理责任与投资建设义务不匹配,许多州市和县频繁提出保护区范围调减或撤销申请,全省自然保护区面积从2005年的354.95万公顷逐步下降到2013年的282.53万公顷。经多年努力,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纳入2014年省级林业部门预算,启动实施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将提升省级保护区的管理能力,发挥自然保护区在生物多样性宝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了有效保护分布在各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典型生态系统和珍稀濒特物种提供有力保障。

信息来源:蒋柱檀 | 责任编辑:蒋柱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