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逝去的生命致敬

28.04.2018  18:21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去世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种高尚人格的体现,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在德宏州,有越来越多的群众加入遗体捐献的队伍,作出向死而生的奉献。

  出生于1941年的陈鼎元老人,生前是湖南籍人,之后随迁至芒市遮放农场弄西分场靠打零工维持生活,曾当过教书先生,喜欢读书看报,遗体捐献就是通过相关媒体了解而做出的选择。2016年4月30日,在陈鼎元老人的要求下,德宏州红十字会为其办理遗体捐献手续。因为没有亲人,便委托敬老院作为遗体捐献执行人,协助其完成遗体捐献。

        2018年4月24日,陈鼎元老人在芒市遮放镇敬老院病逝,德宏州红十字会、敬老院、大理大学以及万安生态陵园的工作人员为陈鼎元老人举行简短告别仪式。随后,在德宏州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受委托的执行人敬老院负责人在捐献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了遗体捐献。实现了老人捐献遗体的夙愿。陈鼎元老人成为我州首例以养老机构为委托执行人实现遗体捐献的孤寡老人。

 

简短的告别仪式

          目前,在德宏州红十字会的协助和见证下,我州已实现人体器官捐献2例,遗体捐献1例。

  广大志愿者成为了德宏州殡葬文化的引导者和移风易俗新风尚的带头人,志愿者们捐献出自己的遗体用于医疗研究,也让自己已逝的生命焕发出了新的“生命”。

 

 

 

(德宏州红十字会 车治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