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云南省47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

31.08.2017  13:44

  8月31日,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今年7月,云南省共有47人受到终生禁驾的处罚。这47名驾驶人均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计,受到终生禁驾的47人中,因交通事故逃逸后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的22人,占比46.81%,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的25人,占比53.19%。

  这47人的终生禁驾信息将被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并实施动态监管,无论在本地还是异地,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考,系统会自动锁定。

  此外,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周铋禄介绍,云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小型客车非法改装超员载客违法行为”历来高度重视,一直采取 “零容忍”的态度。云南省共依法查处了6至9座小型客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8951起,其中,非法改装增加座椅超员载客违法行为206起,违法超员4072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44673起。立案侦查小型客车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29起,向交通运政部门移送涉嫌非法营运案件216起。同时,还严肃查处了一批小型客车非法改装的“山寨”加油车、“山寨”救护车和“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

   官渡检察公安联合

  规范刑事案件办理流程

  为了规范案件管理,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工作中案件移送和受理的标准及程序,提高诉讼效率,日前,官渡区检察院与官渡区公安分局经过多次商谈,共同会签了《刑事案件规范化受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该《办法》细化明确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受理标准以及应随案移送的各种材料、文档、案件移送的时间、电子卷宗制作和同步移送标准、沟通协商机制等。此外,该制度还进一步规范了检、公两家的案件流转程序,便于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就案件情况及时有效沟通,既为提高办案效率及案件质量奠定了基础,也为全面开展案件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有利于节约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

   嵩明法院启用“收扫中心

  日前,嵩明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开辟“收扫中心”窗口,将法官团队从打印文书、扫描卷宗等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减负又增效。

  根据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工作要求及开展“信息化应用年”活动的要求,嵩明法院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进信息化与执法办案、服务群众和司法改革的深度融合,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据了解,“收扫中心”是一个设置有高速扫描仪、高拍仪、一体化打印机、身份证读卡器等设备的办事窗口,窗口可将全院裁判文书打印、案件卷宗扫描等工作统一至诉讼服务大厅,实现诉讼材料录入、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电子签章及文书打印一体化运行。通过启用“收扫中心”不仅能充分缓解法官团队办案压力,更有利于提高法院电子卷宗制作率、电子卷宗归档率及电子签章使用率,不断提高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

  东川交警直播执法

  5万网友围观

  近日,东川警方通过新浪官方微博视频直播交通违法整治现场,网友通过手机和电脑客户端实时观看,吸引5万余名网友关注、互动、点赞。

  直播过程中,不断有网友对公安机关直播执法表示赞誉——“真没想到,还能通过网络直播与交警对话,亲眼看到了交警的工作现场。”“交警叔叔检查有力度。”“东川酒驾的减少离不开东川交警的付出。”“ 执法过程公开透明,震慑违法行为,点赞!”

  “每一个参与者的眼睛都是一个执法记录仪,不仅可以监督执法者文明执法,而且可以直观感受到一线民警的种种不易,进而加深对民警工作的理解和认同。”民警介绍,更为重要的是,直播过程也是一个普法过程,网友可以直观地看到那些不文明、危险甚至违法的行为是如何接受惩处的,既可以让旁观者接受一次普法教育,同时也客观上使得一线民警避免人情世故的困扰。

   盘龙检察院送法入村

  近日,盘龙区检察院挂钩帮扶责任人深入到联系点阿子营街道岩峰哨村,与53户贫困户面对面座谈,送法进村。

  为进一步做好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盘龙检察院创新扶贫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检察院优势,丰富扶贫内容,增强扶贫攻坚实效,从单一的送钱送米送油等物资帮扶方式,扩展为送法进村入户等精神、心理帮扶,并把法制宣传带到村民身边,为村民提供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使他们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