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1265名领导干部接受廉政提醒谈话

17.10.2014  13:22

  推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是云南省纪委为破解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底气不足、力度不大”难题作出的探索。昨天记者从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获悉,今年以来,我省共有1265名领导干部接受同级纪委书记的廉政提醒谈话。

  据了解,廉政提醒谈话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的方式,以定期谈为主,适时谈为辅,突出重点环节、重要岗位。集体谈在前,提前1至2天通知谈话对象,告知谈话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以消除思想顾虑;个别谈在后,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廉政提醒,谈话前全面掌握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确保针对性和实效性。

  谈话内容涵盖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工作纪律、加强廉洁自律等方面。谈话对象要根据谈话内容实事求是地回答,并当场作出廉政承诺。谈话结束后,由纪委及时对谈话记录进行梳理、汇总,并负责对整改意见进行跟踪问效。廉政提醒谈话纳入年度干部考核,谈话记录纳入干部廉政档案管理,谈话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