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以来云南2375名涉林违法犯罪人员被处理

18.10.2016  11:06

  10月17日,记者从云南省林业厅获悉,自9月1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截至10月12日,共有2375名涉林违法犯罪人员被处理。其中备受关注的大理市凤仪镇涉林违法案件中,12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15人被通报、诫勉问责,22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大理市凤仪镇涉林违法行为 22人被党政纪处分

  8月27日、28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集中报道了大理州等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毁林采石采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大理市凤仪镇龙王庙箐毁林采石采砂破坏生态问题后,按照国家林业局、云南省委省政府和省林业厅的要求,大理州对凤仪镇涉林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通过组织调查,发现凤仪镇有17户采石采砂企业违法使用林地 842.8亩(公益林402.7亩、商品林440.1亩)。对涉嫌犯罪的11起案件中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其余6起案件正在依法查办。全面封停了龙王庙箐采石采砂场,关停整顿洱海流域非煤矿山。大理州政府将安排500万元资金,启动治理龙王庙箐矿点。

  此外,还加强对洱海流域采石采砂采矿等非煤矿山的监管,以县市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对永久关停的矿山,一旦发现有私挖盗采、死灰复燃现象,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科学制定植被恢复方案。

  另一方面,省林业厅党组专题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省、州、市、镇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被问责。19个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问责;15人被通报、诫勉问责(其中省管干部5人,省直部门处级干部2人,州管干部7人,市管干部1人);22人被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州管处级干部6人,州直部门科级干部1人,市管干部15人),近期将按程序公布相关处理结果。

   2375名涉林违法犯罪人员被处理

  9月1日开始,省林业厅还会同省监察厅、国土厅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行动工作组,分步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打击违规开矿建厂、采石挖沙、毁林毁湿等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行为,各种经营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非法占用林地、湿地以及“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以罚代刑”行为,大规模或系列盗伐、滥伐林木行为等。

  记者获悉,自全省启动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来,省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对全省15个州(市)清理出来的昆明市一峰投资有限公司渣土填埋项目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27个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截至目前,27起督办案件中,已立刑事案件23起。

  自9月1日至10月12日,全省出动森林公安民警18373人,立刑事案件389起,破案247起,查处林政案件2143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375人(其中刑事处理306人、行政处罚2069人),收缴赃款283580.2元,涉案总价值4797034.3元。

  期间,曲靖市强制关闭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内37家采石采砂场,昆明市将滇池面山采石采砂场进行了关停,德宏州排查出了破坏湿地资源违法案件1起,铜壁关自然保护区违法案件44起。有效解决了一批长期影响我省湿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记者 彭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