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名检察人员被评为 “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

26.04.2017  21:21

    4月25日,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云南省第二十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昆明举行,全省近300名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其中云南省检察院肖洁、昆明市检察院吴一帆、昭通市盐津县检察院唐仲远,大理州弥渡县检察院段启功、红河州金平县检察院毛学峰等5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     肖洁同志现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处负责人,曾在市县两级检察院多岗位工作。在职务犯罪侦查岗位,肖洁主办了昆明市原副市长胡星受贿案、中纪委挂牌督办的掌鸠河引水供水工程的“9.4”专案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在安宁市检察院任检察长期间,她带领安宁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云南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她自己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 “全国最美检察官”提名奖、“云南省十佳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4次。2016年,荣登“全国政法英模榜”。     唐仲远系盐津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主任科员。1984年12月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忠于职守,严格执法,默默奋战在反贪、批捕、公诉、预防等办案一线。工作中,他总是率先挑选疑难复杂的案件,主动捡最难“”的案件办。遇到大案、疑难案件,他总是主动请缨,同事们都称他是敢办铁案的“拼命三郎”。2014年,在出差途中,看到群众出交通事故,主动伸出援手抢救伤员,在危难来临之际,更是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拯救了两个人的生命,被评为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14年,他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曾荣获“中国好人” 、“云南省最美的基层干部”、“昭通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个人”、“云南十大法制新闻人物”、“云南省第五届道德模范” 等荣誉。     吴一帆现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从事反贪侦查工作三十三年,不论是在办案一线还是在领导工作岗位上,始终忠于职守、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在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主持工作)以来,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办案模式,率先垂范,深入一线带头突破疑难复杂案件100余件,指挥查办了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康晓东(副厅级)受贿案、中共临沧市委书记李小平(正厅级)涉嫌受贿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仅2013至2016年,昆明市反贪部门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46件1048人,其中大案749件,要案136人(含厅局级1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亿多元。他多次被评为检察系统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荣记二等功2次,三等功2次。     段启功现任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参加检察工作30年,他甘做绿叶扶红花,在政工岗位16年,检察长换了五任,他依然热情不减地当好每一任检察长的“参谋助手”,对政工工作总是乐此不疲,他朴实无华的事迹引人关注。除担任政治处主任外,段启功还兼任该院党支部书记,弥渡县直属机关党工委委员,中共弥渡县第十次、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弥渡县七届、八届政协委员,他游刃有余地在各个角色之间互相转换着。除了完成好本职工作外,他还十分关注民生,关心弥渡县的经济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他提交的很多建议都被采纳。由于表现突出,他29次获县级以上表彰。     毛雪峰现任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他办案心思缜密,有勇有谋,有独特的侦查技能,是全州检察机关公认的侦查能手。在担任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侦查一处处长期间,他共主办、参办职务犯罪案件76件,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所办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因工作表现突出,他获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多达18次。被记个人“三等功”6次,曾获红河州“优秀共产党员”、红河州“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红河州“先进工作者”、云南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