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选聘25名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上报省旅发委
日前,国家旅游局启动了为期两年的“万名社会监督员”行动,旨在调动全社会力量监督旅游业乱象,提升服务质量,为中外游客营造良好旅游环境。根据国家旅游局在全行业建立旅游服务质量“万名社会监督员”制度的要求和《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7日,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已从社会中选聘了25名社会监督员上报省旅游发展委员审批,拟对全市旅游行业进行监督。
据了解,根据国家旅游局的相关要求,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从各级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和企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人员中选聘,总人数约1万名,其中分配给云南的监督员名额为300名(其中省级监督员50名,地市级监督员250名)。云南省旅发委会分配到丽江的地市级监督员名额为20名。根据丽江旅游发展实际,市旅发委从丽江市、县、区各行各业中选择了熟悉旅游行业的25名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上报省旅发委审核筛选。经省旅发委筛选审定后的20名丽江市级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省旅发委将按国家旅游局规定的统一式样制作聘书、证件,加盖省旅游发展委印章,向选聘的社会监督员发放,同时将聘请名单报国家旅游局备案后上岗履职。
据了解,社会监督员聘期原则为两年,市旅发委将对选聘的社会监督员进行统一管理、培训,每半年对社会监督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报省旅发委。旅游社会监督员重点监督领域是: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旅游经营行为和旅游服务质量,如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旅游资源违法违规利用,非法招揽旅游者及欺诈行为,旅游安全等;厕所、旅游标识、通往景区的道路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存在布局不合理、使用不方便、达不到安全卫生要求等;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等。 (和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