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今年以来103名干部获澄清正名

23.06.2020  09:00

流言蜚语让我心理压力太大了,感谢纪委及时为我澄清正名。”当着干部职工的面,被富民县纪委监委澄清正名后,该县民政局福利科科长、县敬老院院长段瑞云心里的石头落地了。

记者了解到,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当面澄清、书面澄清等方式,今年以来已为103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及时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开展倒查,为实干者撑腰鼓劲。

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与厚爱,今后我将以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主动担当履职……”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表示。

有县纪委监委为我澄清正名,心里就不委屈了,以后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更有干劲、更有底气了……”寻甸县纪委监委为一名基层社区干部澄清正名后,该干部表示。

无一例外,这些人澄清正名后都如释重负。“组织永远是干部的坚强后盾,澄清正名不仅消除了大家的疑虑,也保障了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昆明市加强政策宣传,提倡实名举报,引导群众依纪依法反映问题,对实名举报信访件优先办理并及时回复。同时,坚决防止打击报复、侮辱诽谤、诬告陷害行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制度,有效治理“乱告状”行为。

在调查核实信访举报和实施澄清正名过程中,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情况,一事一方案,灵活运用澄清方式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

嵩明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明确了澄清反馈程序、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认定、责任追究等措施。

盘龙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尽职免责实施试行办法,对被诬告错告干部“开绿灯”,及时作出组织认定。

安宁市纪委监委在严肃正风反腐的同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乘着全市开展“大赶考”、提振干部精气神的“东风”,把坚决打造干部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氛围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制定出台《安宁市干部尽职免责办法》和修订完善防错容错纠错机制,用切实举措为干事创业者保驾护航、撑腰鼓劲。

寻甸县纪委监委推行澄清正名、容错纠错、回访教育等机制,在一定范围内为受到诬告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同时,强化分析研判,精准划分错告和诬告性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 通讯员余伟 赵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