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同意保山和楚雄部分乡撤乡设镇

01.01.2016  09:25

省政府近日批复同意保山市和楚雄州部分乡撤乡设镇。其中,同意撤销保山市龙陵县象达乡、勐腊乡,设立象达镇、勐腊镇;同意撤销楚雄州姚安县官屯乡,设立官屯镇。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隶属关系不变,镇政府驻原乡人民政府驻地。省政府要求保山市和楚雄州,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撤乡设镇有关工作。

记者江枫(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