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姚卫东坠亡 官员坠亡频发喻示压力大?

12.08.2015  23:35

  8月11日凌晨,合肥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厅级)姚卫东,在合肥经开区一工地坠楼身亡。8月11日上午,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多个渠道证实了此事。此事系合肥市一个月内发生的第二起厅级干部非正常死亡事件。7月28日,合肥市政协副主席满铭安自缢身亡,此前曾担任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近十年。(8月12日《人民网》)

  近日,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姚卫东(副厅级)在工地坠楼身亡,是继合肥市政协副主席满铭安自缢身亡之后,不到两周时间内,合肥市再次发生的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确实令人震惊。人之生死,也只在转瞬之间,生命只有一次,什么人才不会珍惜?如果连死都不怕,又何必急于一死?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官员非正常死亡?如果是自杀,是身体原因还是心理原因,抑或是因为贪污腐败、为情所困。对于舆论来说,在真相未定的前提下,我们也不方便先入为主,进行无端地猜疑和推断。但是,无论是从哪个方面来说,官员非正常死亡,值得我们期待官方的调查结果。

  当然,我们不得不讨论近年来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尤其是自杀事件。不管是属于哪个层面的原因,都应该拿出补救的措施和办法。官员也是人,不可能有三头六臂,在面对高强度的工作时,也应该有一个相应的心理疏导。官员心理健康必须引起重视,并纳入日常工作,这样才能让官员遇到困难和心理郁结时能够找到正确的处理办法。尤其是对于涉及腐败问题,更不能因为官员的自杀而不了了之,围绕其中的腐败线索和腐败问题要深挖细查。任何事物的变化皆是由量为到质变的一个过程,不管反腐手段如何极致,也旨在“壮士断腕”、刮骨疗伤,重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维护党的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损失。避免官员坠亡这样的悲剧,关键在于构建健康的政治生态,构建严密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机制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的氛围。

  总之,官员频繁坠亡不单单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消逝,更可能引发群众对政府的负面猜疑,甚至是影响社会稳定、执政之基。因此,对于官员频繁坠亡事件,相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这样才不会让更多的党员干部踏上“官员坠亡”的不归路。

编辑:赵汉斌